分享好友 生活热点首页 生活热点分类 切换频道

农村房屋遗产继承问题

2015-01-11 09:511250
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,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、北京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(修正)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实践操作,在“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”,“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且面积不得超过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规定的标准”前提下,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。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,原则上不作处理,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,也可以维持原状,但不得翻建。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。城市居民继承后,因为不是本村村民,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,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,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,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;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,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。

举报
收藏 0
评论 0
申纪兰不忘初心,把根永远扎在农村大地上
申纪兰1929年出生于山西省平顺县山南底村,是全国唯一连任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人,一生堪称传奇。她嫁到西沟村时才18岁,婚后第六天就下地干活,一生信守“劳动

0评论2019-04-04316

农村改革的重要推动者杜润生
我国农村改革重大决策的参与者和亲历者杜润生。40年一步步走来的农村改革征途,留下了杜老不可磨灭的脚印。 1979年,杜润生已66岁,出任刚刚成立的国家农业委员

0评论2019-03-11487

抚顺县“量体制衣”式打造农村党建品牌
抚顺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,加强党建品牌示范引领作用,“量体制衣”式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、多举措,创新打造农村党建品牌。因地制

0评论2019-03-03320

辽宁营口市大石桥市“三个三”筑牢驻村帮扶工作基础
营口大石桥市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,注重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发挥作用搭建成长平台、营造良好氛围、优化工作环境,不断提升激励保障水平,着力激发帮扶干部扎根脱贫攻

0评论2019-03-03293

盘山县“三个一批”建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
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、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步伐,盘山县通过选育一批优秀村书记、派驻一批“第一书记”、储备一批村级后备干部,切实抓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

0评论2019-03-03252

我们正在丢失的东西
如今,我们都长大了,有些东西也跟着丢失了,而且再也找不回来了……01丢了“放心”小时候,住的老房子,睡觉几乎可以夜不闭户,

0评论2019-02-11141

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,地方政府要保障农村一户一宅居住权利!
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和各地宅基地现状,规定对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一宅的地区,允许县级人民政府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,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。

0评论2018-12-2467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