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饮料销毁是指在保质期内有缺陷的、(销毁热线;180-4990-2312)已经超过保质期、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批发商或零售商退回,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执法单位扣留、罚没的,各类食品饮料及半成品的处置。
可销毁食品类如食用油、肉及其制品、罐头、调味品、巧克力、糕点、饼干、炒货、蜜饯果脯、果冻、肉干肉脯等;饮料类如牛奶、酸奶等乳制品、碳酸饮料、汽水、果味水、酸梅汤、散装低糖饮料、矿泉饮料、麦乳精等;酒类如啤酒、白酒、葡萄酒、黄酒等。 具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食品标准与法规》及实施细则进行处置。
联系方式:18049902312
联系电话;021-50791750
联系人:朱女士
电子邮件:2507870890@qq.com